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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谦让和回击

来源:  作者:尹冬冬  查看:1161   发布时间:【2018-10-06】

16岁之前,我是一个异常争强好胜的人,从幼儿园到小学,我都是班级老大的身份在学校存在,即便到了中学,仍然是每月至少打一次架。所以导致后来即便毕业了,回学校溜达溜达,仍然被保卫科的人跟在后面,生怕我这个坏小子又回校闹事。

 

其实说是争强好胜,不过是一种自卑和急于寻找存在感和自我保护的反射。小时家庭的特殊变故加上条件不好,再加上先天性唇腭裂,导致经常被人冷嘲热讽,为了找回仅有的些许所谓的尊严,所以就从此走上了“称霸”之路,即用拳头和暴力说话。只要发现被同学嘲笑或者稍不顺意就会用暴力解决,久而久之,身边所谓的“小弟”越来越多,其中不乏被我揍我的那些人。

 

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我,争强好胜,喜欢打架,善于打架,这跟从小锻炼根基好有关,十来岁就能连续跑步十来公里,可以连续打沙袋十来分钟,走路没声音,哑铃杠铃都可以玩,打架一个人轻松搞定2到3个人,可以用极短的时间让人丧失战斗力。这些基础条件也为年少时争取所谓的权利创造条件。

 

随着年龄的增长,渐渐发现,拳头虽然可以逞一时之快,但绝不长久,所以后来就开始了我的学习和蜕变之路。以前的同学一听说我做公益慈善并且做的还不错,都很惊讶,因为在他们曾经的记忆中,我是典型的坏蛋,只不过是一个充满江湖侠气的坏蛋而已。最近两天看了一篇关于孩子被打,是否需要还击的文章,读了以后很多共鸣,结合曾经我在少年时期“作恶”的经历,做一个简要的剖析。童年时期,孩子出手打人,无非就是让别人注意到自己的存在或者争取所谓的权利,如果处理方式不当,他会变本加厉,因为对他来说,既有趣又能达到自己的目的。此时的孩子打人并非“恶”纯粹是无知。如果被打的孩子极力反击,基本上要么是一场恶战,要么就是施暴者落荒而逃,今后不再侵犯。到了少年时期,再去打人骂人,这就跟童年时期规则意识、家庭教育、家长素养、孩子教养有了很大关系。因为在3岁到6岁之间,规则意识的养成时期至关重要。人的3个6岁,很容易形成人一生的性格和人格,甚至影响价值观、人生观、世界观的形成。所以但凡在3岁以后还没有认真对待孩子教育问题的家长,基本上都是在给社会、国家最主要的是自己找麻烦。因为你不是在养孩子,你是在养狼,养一只随时可以能攻击社会和自己的无知的狼。到了成年阶段,性格和人格基本成型,再想改变,除非后期自查、自省和自我修正能力超强,否则前18年或者提前至12到16年的种种问题堆积,足以影响一个人一生的行为规范和发展。

 

中国父母一般情况下都善于教孩子一定要听老师的话,一定要懂礼貌,被别人欺负一定要告诉老师,而且不能还手,特别是被比自己小的比如弟弟妹妹伤害了一定谦让,不能还手不能打骂,因为弟弟妹妹还小。这样的问题堆积,导致了孩子失去了用孩子的方式解决孩子问题的能力,导致了众多校园暴力事件发生后,孩子选择忍气吞声,继而被更加肆无忌惮的伤害。这些伤害看似是肉体上的伤害,其实更深层次的伤害是对孩子内心的摧残。会让孩子自卑抑郁甚至绝望,也有极端者加入了施暴者的队列,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其他人。我个人一直推崇孩子受到伤害一方面要告诉老师和家长,一方面要用孩子的方式解决孩子的问题,例如好好教育对方一下,这样不仅能够促进孩子之间的感情,让彼此了解,在初期就终止掉不该有的不公平境遇,而且能够建立孩子处理事务的能力,不至于孩子唯唯诺诺,什么都靠家长和老师。

 

人立于世,贵在自立、自律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爱、自尊。一个不能自我独立、自我约束,自我调节,自我努力,自我珍爱、自我尊重的人很难有成就,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和重用。对面外界的诱惑,应该自我暗示和自我调整,以免因诱惑而深受其害。面对不法侵害和不公待遇,要适时适当用是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和权利,只有这样才能不卑不亢的生存。谦虚礼让是修养,合理回击是态度。无论是自己生存还是我们教育孩子,你一定要明白:你不告诉他那是恶,他能把别人逼死,你不告诉他要反抗,他能被别人逼死。

 

如果你觉得改变很难很痛苦,你可以看看我,一个曾经的所谓的学校“混子”都能成为一名对国家、对社会、对家庭有用的人,还有什么是不可能改变的呢?借用李宁的一个广告词:一切皆有可能。(尹冬冬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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