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涡阳爱心者协会贫困学生、家庭救助申请条件及程序暂行办法

来源:  作者:  VIEW_NUMS:6295   PUBLIST_TIME:【2016-03-16】

涡阳爱心者协会贫困学生、家庭救助申请条件及程序暂行办法

最后修订日期

2016年0316

 

 

 

 

  1)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;

  2)父母双亡,无任何经济来源;

  3)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,造成家庭经济特特别困难;

  4)父母双残或单残,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;

  5)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,造成家庭经济特特别困难;

  6)家庭成员久病无钱冶,造成家庭经济特特别困难;

  7)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,不能劳动者,造成家庭经济特特别困难;

8)学生本人残疾,造成家庭经济特特别困难

9)家庭较为贫困,情况较为特殊,无生活来源或经济来源甚少,家中有多名成员均无经济来源或有重大疾病

 

 

提交材料要求

1、按照涡阳爱心者协会贫困救助申请表提示要求完整填写。2、以学生或贫困人本人名义申请。申请表应写明学生或贫困人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较详细的基本情况、造成家庭困难的主要原因、经济状况及受资助后的态度。由村、居委会、乡、镇政府及民政部门签章证明即可。有低保证或贫困证、残疾证的贫困家庭子女可不再到村、居委会、乡、镇政府签章证明。

 

 

审批程序

1、推荐人先自行审核救助人情况并提交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资料

2、组织内部人员预备审核申请资料,评估是否符合审核条件

3、组织内部人员人或人以上核查申请人实情,走访了解情况

4、审查合格经负责人及名或名以上核心成员同意

 

资金发放

存档要求

 

资金发放周期:

以月、季度、半年、全年时间周期发放。

 

存档要求:

1.一人一档案原则。2..定期查看更新资料。3.档案存档必须有救助人照片并保证档案的完整性。

2016年度联系人:赵利勇 电话:13956821313  办公室0558-7230800

暂时办法文件:

11涡阳爱心者协会贫困学生及家庭救助申请条件及程序暂行办法.doc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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